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的每月更新公告
本公告乃西证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併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12月30日及2023年1月30日的公告(「3.7公告」),内容有关拟买卖西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西证国际投资」)所持2,713,469,233股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74.1%,为西证国际投资所
持本公司全部股权);及(ii)本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向西证国际投资发行的本金总额580,000,000港元的永续证券(「潜在交易」)。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
告所用之词汇与3.7公告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潜在交易最新情况
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最新情况,截至本公告日期,(i)西证国际投资与潜在买方正就潜在交易商讨及磋商,并正就潜在交易进行尽职调查;(ii)除谅解备忘录外,西证国际投资与潜在买方并无就潜在交易订立任何正式或受法律约束的协议。
每月更新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本公司将每月刊发更新公告,直至宣佈有明确意向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5提出要约或决定不进行要约为止。本公司将于适当或需要时根据上市规则及收购守则(视乎情况而定)另行刊发公告。
警告:概不保证潜在交易将会落实或最终将完成,相关讨论未必会导致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提出全面要约。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如任何人士对应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彼等应咨询其股票经纪、银行经理、律师或其他专业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