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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纳股息政策

2019-11-20 00:00:00

本公佈由鼎石资本有限公司(「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 )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 第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 而作出。

本公司宣佈,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 ) 已于2019年11月20日批准及采纳股息政策(「 股息政策」 ) 。股息政策旨在提升本公司的透明度及促使本公司股东(「 股东」 ) 及投资者作出有关本公司的知情投资决定。

根据股息政策,董事会可考虑自本公司的可供分派资金向股东宣派及派付股息。该等股息的宣派及派付应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惟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及本公司细则的规定。

本公司并无任何预先釐定的派息比率。于决定是否建议或宣派股息及釐定股息金额及派付方式时,董事会应考虑以下有关本集团的因素,其中包括:

(a) 财务业绩;

(b) 现金流量状况;

(c) 未来营运及盈利;

(d) 资金需求及支出计划;

(e) 股东的利益;

(f) 任何派付股息的限制;及

(g) 董事会可能视为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

视乎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上文所载的条件及因素,董事会未必会就某一财政年度或期间建议及╱或宣派股息作为:

1. 中期股息;

2. 末期股息;

3. 特别股息;及

4. 任何董事会可能认为合适的纯利分派。

本公司或会以现金或以股代息的方式或董事会认为适合的其他方式宣派及派付股息。

董事会应尽力在透过派付股息为股东提供回报与保留足够储备作为本集团营运资金及作本集团未来发展之间取得平衡。本公司概不保证于任何时间或不时建议、宣派或派付任何特定金额的股息。

董事会将不时检讨股息政策,并在其认为合适及必要时可随时全权酌情更新、修订及╱或更改股息政策。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