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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霸数码更改公司名称、股份简称及公司标志

2017-03-03 17:11:00

谨此提述China e-Wallet Payment Group Limited中国钱包支付集团有限公司*(前称「RCGHoldings Limited宏霸数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七日之公布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五日之通函(「该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更改公司名称。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更改公司名称

董事会欣然宣布本公司名称由「宏霸数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更改为「中国钱包支付集团有限公司*」,已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生效,而百慕达公司注册处处长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日发出更改名称注册证书,以证明公司名称之变更。

於香港登记新名称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发出注册非香港公司变更名称注册证明书,确认本公司新名称「China e-Wallet Payment Group Limited中国钱包支付集团有限公司*」已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於香港注册。

更改股份简称

股份将以新股份简称「CHINA E-WALLET」(英文)及「中国钱包」(中文)在联交所进行交易,而不再使用「RCG」(英文)及「宏霸数码」(中文),自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上午九时正起生效。本公司股份代号仍为「802」。

采纳新公司标志

本公司已采纳新标志,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三日起生效。本公司新标志(「标志」)载列如下:

(图略)

更改公司名称及标志之影响

更改公司名称及标志不会对股东权利造成任何影响。所有附有「RCG Holdings Limited宏霸数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前标志及前称之现有股票将继续为股份之合法所有权凭证,并将有效作买卖、结算、交收及登记用途。本公司将不会设立任何以现有股票换领新股票的安排。於更改公司名称及标志生效後本公司发出的任何新股票,将以其新名称及新标志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