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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非执行董事变动及董事委员会成员变动

2022-09-20 00:00:00

A8 新媒体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 ,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之董事会(「 董事会」)宣佈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之如下变动,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生效:

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峰先生( 「 李先生」 ) 因个人事业发展辞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再担任审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先生确认, 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之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垂注。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高声林先生 ( 「 高先生」 ) 已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薪酬委员会委员。

高先生, 61 岁,在能源行业尤其是电力行业拥有逾 35 年以上的丰富的专业及管理经验。高先生曾先后就职于北京电力设计院(原北京供电局设计所)、中国水利电力对外公司进口处、美国爱依斯电力公司北京代表处并担任电厂项目总经理。彼于 2002 年创办北京中睿昊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担任总经理职位。高先生 1983 年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电力工程系,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1988 年毕业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获得工学硕士学位;1993 年毕业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 The George Washington University, WashingtonD.C. ),获得计算机专业硕士学位。

高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任期自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起为期三年。 彼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于获委任后的本公司首届股东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重选连任。 根据委任函,高先生有权获得每年 120,000 港元的董事袍金, 其乃经参考彼于本公司的职责、责任及现时市场状况后釐定。

于本公告日期,高先生(i)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概无任何关係; (iii)于过往三年概无担任证券于香港和海外任何其他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其他公众公司的董事职务; 及( iv) 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高先生确认其符合上市规则第 3.13 条所载的独立性准则。

除上述所披露外,高先生已确认, 于本公告日期并无有关其委任的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h)至(v)条规定须予披露, 本公司亦不知悉有关委任高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任何其他事项需敦请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就李先生于任期内所作贡献表示诚挚感谢,并欢迎高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