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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销售定制房屋

2020-07-24 00:00:00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西部智谷(本公司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咸阳彩虹订立西部智谷买卖协议,据此,咸阳彩虹同意购买,且西部智谷同意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及咸阳彩虹核准的设计方案(根据咸阳彩虹的使用及功能需求度身打造)设计及出售定制房屋。

上市规则之涵义

咸阳彩虹为中国电子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而中国电子于本公告日期间接持有本公司2,55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3.67%)。因此,中国电子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而咸阳彩虹作为中国电子之联繫人,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4)条,咸阳彩虹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西部智谷买卖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有关长沙买卖事项及咸阳买卖事项之公告,以及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有关湖南买卖事项之公告。由于(i)长沙买卖事项, (ii)咸阳买卖事项, (iii)湖南买卖事项,及(iv)西部智谷买卖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乃本集团与中国电子之联繫人于12个月期间内订立,根据上市规则第14A.81条,该等事项须作为一系列交易进行合併计算。由于西部智谷买卖协议根据上市规则计算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按合併基准)超过0.1%,但全部比率低于5%,因此,西部智谷买卖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