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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连交易 有关技术研发基地之设计、采购及建造合约

2019-03-21 00:00:00

工程总承包合约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交易时段后),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吉天建设与成都九芯微、设计研究院及勘察研究院就九芯微项目之发展订立工程总承包合约,该项目为位于中国成都市双流区的一个技术研发基地。根据工程总承包合约,成都九芯微委聘吉天建设为总承建商进行九芯微项目的整体设计、采购及建造工程,估计代价为约人民币219,410,000元(相当于约256,687,759港元)。

上市规则涵义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主要股东,间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3.67%权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亦间接拥有成都九芯微股本权益约33.45%权益。因此,成都九芯微作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联繫人,为本公司于上市规则项下之关连人士。因此,工程总承包安排构成本公司于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关连交易。由于根据上市规则就工程总承包安排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因此工程总承包安排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载有(其中包括)(i)工程总承包安排之进一步详情;(ii)独立董事委员会就工程总承包安排之推荐建议;(iii)嘉林资本就工程总承包合约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致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之意见函;及(iv)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之通函预期于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