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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视控股盈利警告

2018-06-25 20:23:00

本公告乃领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刊发。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本集团预期与截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比较,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年度」)的亏损将大幅增加约131百万港元,主要由於确认电子商务业务(定义见下文)所得商誉的减值亏损约141百万港元,部分被於二零一七年十月收购网上平台後来自新综合时尚配饰平台业务的溢利约8百万港元所抵销,该网上平台主要透过自家营运的网上平台(「综合时尚配饰平台」)进行广泛时尚配饰产品批发。

商誉减值亏损

於二零一六年十月,本集团收购领视科技有限公司(「领视科技」)全部股权,并开展开发及销售软件相关应用程式的新业务分部(「电子商务业务」)。自收购领视科技所得商誉已分配至电子商务业务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本集团已根据电子商务业务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每年进行商誉减值评估,并已确认141百万港元的减值亏损,主要由於本集团已决定分配更多资源於发展预期具更佳增长潜力的综合时尚配饰平台业务而修订本集团的未来业务发展计划。

本集团仍在落实截至该年度的年度业绩。载於本公告之资料仅以董事会参照本集团截至该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进行之初步审阅为基础,其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阅或审核。本集团截至该年度的年度业绩预期将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刊发。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