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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视控股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变更

2017-12-08 18:33:00

领视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林泽安先生(「林先生」)已辞任本公司公司秘书之职务,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九日生效,且将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之本公司其中一名授权代表。

董事会亦欣然宣布何咏欣女士(「何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公司秘书及其中一名授权代表,自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九日生效,以填补林先生辞任後之临时空缺。

何女士於联交所上市的公司担任公司秘书及提供相关公司秘书服务有十年经验。彼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会员。彼亦持有香港特许秘书公会颁发的执业者认可证明。

林先生在任期间对本集团贡献良多,董事会谨藉此机会衷心感谢。董事会亦谨此热烈欢迎何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