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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执行董事辞任及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2020-09-15 00:00:00

非执行董事辞任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董事会(「 董事会」)宣佈,董昕先生因工作调动,已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自 2020年9月 14日起生效。

董昕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而就其辞任一事,亦无任何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股东」)。董事会谨就董昕先生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建议委任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董事会建议任命高同庆先生(「 高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惟需待股东批准。任期自股东在将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之日起生效。高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将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高先生, 56岁,现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0941)副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0552)非执行董事,以及True Corporation Public CompanyLimited(在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TRUE)非执行董事。高先生曾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邮电管理局副局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信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电信江苏分公司总经理,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以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0728)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高先生毕业于长春邮电学院电信工程专业,并获得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高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高先生现时并无及过去三年内亦无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任何董事职务或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主要职务;高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係。高先生于本公司股份并无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 章)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2)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

待股东于将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批准高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后,本公司将与高先生订立服务合约。彼于担任董事期间,将不领取董事薪酬。

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委任高先生详情之特别股东大会通告或通函将适时向股东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