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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佈正面盈利预告

2020-03-24 00:00:00

本公佈由网龙网络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部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的正面盈利预告公佈(「该公佈」)。除另有指明外,本公佈所用词汇与该公佈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向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提供进一步资料,根据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进一步审阅,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本集团预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将较二零一八年同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人民币545.6百万元增加逾45%,主要由于该公佈所述的因素。

本公司仍在审定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本公佈所载财务资料仅以董事会经参考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草稿而作出的初步评估及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为依据,该等资料并未经本公司核数师审核或审阅,因此可能会在进一步审阅后作出更改及调整。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请细阅本公司预期将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刊发的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公佈。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