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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关连交易关于手机游戏业务之许可协议

2019-12-06 00:00:00

许可协议

于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六日,获许可方(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许可方订立许可协议,据此,获许可方获授权作为于指定地方营运及营销由许可方集团开发及拥有的电脑游戏的独家代理,为期三年,自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上市规则之涵义

由于许可方由执行董事郑先生全资拥有,许可方为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许可协议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由于许可协议项下拟进行交易之各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按年度基准将低于5%,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许可协议须遵守申报及公告规定而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