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苏海镁矿之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根 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分别约为人民币73,600,000元(约 70,800,000港元)及约为人民币29,900,000元(约28,800,000港 元)。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苏海镁矿之溢利净 额(未计税项及特殊项目前)(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分别约为 人民币13,200,000元(约12,700,000港元)及约为人民币31,000,000 元(约29,800,000港元);而於相同期间内,苏海镁矿之溢利净额(计 入税项及特殊项目後)(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分别约为人民币 8,800,000元(约8,500,000港元)及约为人民币20,800,000元(约 20,000,000港元)。 进行收购事项之原因 苏海镁矿为本集团之供应商,供应电熔镁砂(乃可供生产本集团耐火 产品之主要原料)。电熔镁砂之市场供应量一直供不应求,因而影响本 集团可取得该等主要原料之数量。董事相信,透过收购事项,本集团 将能够保证由苏海镁矿向本集团供应电熔镁砂,及透过整合本集团所 生产之下游及上游产品以降低其耐火产品之销售成本。 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收购事项之条款(包括收购价) 乃公平合理,而收购事项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符合本集团及本 公司股东(「股东」)之整体利益。 一般事项 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之须予披露交易。载有收 购事项详情及上市规则第14.63及第14.64条所规定其他资料之通函 将於可行情况下尽快寄发予股东。 於本公布发表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蒋泉龙先生、钱元英女 士、许盘凤女士及蒋才南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余九先生、黄春 华先生及金重先生。 就本公布而言,人民币换算为港元或港元换算为人民币已采用1.00 港元相等於人民币1.04元之汇率计算。 承董事会命 中国稀土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蒋泉龙 香港,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