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收到一则由中国稀土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本公司现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已知悉今天本公司的股份成交量及成交价上升,兹声明本公司并不知悉导致上
升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第
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为根据《
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开者。
上述声明乃承中国稀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
准确性承担个别及共同的责任。
於本公布发表日期, 本公司之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蒋泉龙 刘余九
钱元英 黄春华
许盘凤 金重
蒋才南
承董事会命
董事
钱元英
香港,二零零六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