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中 国 稀 土 控 股 有 限 公 司China Rare Earth Holdings 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769) 公司秘书、 授权代表 及 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变动 吴颕雯女士(「吴女士」)辞任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在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职务 中国稀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吴女士已提呈辞任(i)本公司之公司秘书;(ii)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05条之本公司授权代表;及(iii)根据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第16部在香港代表本公司接收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之授权代表(「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之职务,由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吴女士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彼辞任之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或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吴女士于在任期间为本公司所作出之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委任朱健明先生(「朱先生」)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董事会欣然宣佈,朱先生将获委任为(i)本公司之公司秘书;(ii)根据上市规则第3.05条之授权代表;及(iii)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以填补吴女士辞任之空缺,由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起生效。 朱健明先生,43岁,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朱先生亦为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称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前称为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之会员。朱先生于二零零三年取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文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二二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朱先生在审计、会计、财务管理及公司秘书事务方面经验丰富。 董事会谨此欢迎朱先生履新。 不符合上市规则 随着窦学宏先生辞世,本公司并不符合(其中包括)以下规定:(i)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ii)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至少要有三名成员。本公司仍然在物色合适人选,以于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及无论如何于其辞世当日起计三个月内填补空缺。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 代表董事会 中国稀土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钱元英 香港,二零二四年二月七日 于本公告日,董事会成员包括钱元英女士、蒋泉龙先生、蒋大伟先生及蒋才南先生为执行董事,及黄春华先生及金重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