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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3-02-27 00:00:00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中国稀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五日之公告(「内幕消息公告」),内容有关厂房维护服务,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日之中期业绩公告(「中期业绩公告」)。除文义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内幕消息公告及中期业绩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根据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本集团预期将录得亏损超过300百万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溢利约25.4百万港元。录得转盈为亏主要由于 (i)持续COVID-19疫情带来之影响导致稀土业务及耐火材料业务之销售下跌;及(ii) 内幕消息公告所述就提供土壤及地下水维护服务(「该等服务」)支付服务费所产生开支。诚如内幕消息公告所述,本公司就提供该等服务订立该协议,而就该等服务应付之服务费可能对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造成影响。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董事会经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得出之初步评估而作出。本公告所载资料并非根据任何经由本公司外部核数师审核或审阅之任何数字或资料而发出。本集团之实际业绩于落实前将由本公司核数师及审核委员会审阅。因此,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实际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载资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