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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公告延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期限

2022-12-16 00:00:00

自愿公告

延长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期限

谨此提述中国稀土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九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与中国北方稀土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采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本公司与中国北方稀土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 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据此,订约各方同意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期限延长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除补充协议所载之上述变动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维持不变。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就战略合作另行发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