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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

2022-06-21 00:00:00

谨此提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日期分别为2020年10月28日、2020年11月16日、2021年3月25日、2021年3月30日、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26日、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8日之公告及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之通函(以下简称“该等公告及通函”),内容有关(其中包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除另行界定者外,本公告所使用的词汇具有该等公告及通函界定的相同涵义。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覆》(证监许可[2021]1399号)(以下简称“批覆”),该批覆自下发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2年4月20日到期)。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完成了发行A股股份购买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18.8219%股权事项。

公司一直积极推进发行A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但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等原因,公司未能在批覆的有效期内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批覆到期后,因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推进,现综合考虑公司股东的利益、资本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的资金状况,公司决定终止募集配套资金。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本次终止募集配套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造成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