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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 盈利警告

2020-03-20 00:00:00

本公佈乃新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条而刊发。本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将录得股东应占亏损,而相对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股东应占溢利。

预期亏损主要由于: (i)考虑到近期市况以及基于专业估值师进行的重估的预期价值损失,预计就扬州及徐州的发展中物业计提减值亏损拨备,而相对上年度则拨回广州发展中物业减值亏损; (ii)考虑到根据专业估值师进行的重估的预期价值损失,投资物业的不利公平值变动不少于人民币六千万元;及(iii)由于用于开发多个项目的借款增加,融资成本增加至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本公司现正编制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本公佈仅基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及董事会目前可得资料,有关资料尚未经审核委员会审阅、尚待最终落实、并作出未经本公司独立核数师确认或审阅之必要调整。上述资料可能于最终审阅后发生进一步变动。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参阅预期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刊发之有关本公司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业绩之详情。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