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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 有关与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订立郴州森美田园综合体项目备忘录

2020-04-16 00:00:00

本公告乃由森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刊发,旨在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本集团之最新业务发展情况。

郴州森美田园综合体项目备忘录

董事会欣然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五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郴州森美橙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郴州森美」)与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政府就租赁约5千亩土地订立郴州森美田园综合体项目备忘录(「备忘录」)。

按照备忘录,本公司同意租赁上述土地以建设一个以森美品牌命名的田园综合体项目(「该项目」),旨在兴建及发展森美品牌产品的加工厂、相关原料供应基地及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条款及条件的进一步详情载于备忘录内。

一般资料

备忘录旨在为各方提供框架性共识,并不构成任何正式协议。倘项目得以落实,根据上市规则,该项目下拟进行之交易可能构成本公司之一项须予公佈的交易。本公司须于订立有关项目之正式协议时遵守上市规则之有关规定。

警告

彼等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且如彼等对其状况有任何疑问,彼等应谘询其专业顾问。本公司将于适当及必要时作出进一步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