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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19-03-12 00:00:00

本公佈乃由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本集团预期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间」)录得亏损,而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则录得溢利。根据对现时可得资料之初步审阅,本集团于报告期间录得亏损主要归因于并无过往财政年度所录得之前合营企业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所产生的一次性收益1,193,000,000港元,前合营企业的剩余股权已由本集团于二零一七年收购,而此举构成企业合併。

本公佈所载资料仅根据对本集团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而有关管理账目并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及批准,且现时仍由本公司核数师审阅。关于本集团业绩表现之进一步详情,将于本集团公佈其截至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时予以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