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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大执行董事辞任及委任

2018-06-29 19:02:00

执行董事辞任

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由於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内的工作调配,王权先生已辞任执行董事。

王权先生已确认其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上述辞任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就王权先生於其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之贡献向其致以衷心感谢。

执行董事委任

董事会宣布,自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起,秦仁忠先生(「秦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秦先生的履历详情如下:

秦先生

秦仁忠先生(「秦先生」),48岁,於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九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秦先生於一九九五年毕业於南开大学,获政治经济学专业硕士学位,并於一九九二年毕业於南开大学,获数理统计专业学士学位。

秦先生於二零一八年四月加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现担任风险总监。秦先生於二零一六年七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担任东富(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於二零一二年一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分别担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部高级经济师、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於二零零六年七月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分别担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开发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高级经济师;於二零零零年十月至二零零六年七月,分别担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高级主任、助理经理、副经理;於一九九五年六月至二零零零年十月,於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工作。

秦先生的委任并无特定年期或任何建议服务年期,但须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细则在本公司的股东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本集团应付秦先生之酬金为零,乃由双方协定。秦先生与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服务合约或雇佣合约。

除上文披露者外,(i)秦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亦无於本公司或本集团担任任何其他职位;(ii)秦先生於过往三年内并无於任何其他公众公司(其证券在联交所或海外上市)担任任何董事职位;(iii)秦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iv)并无有关秦先生的其他事宜须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予以披露;及(v)概无有关委任秦先生之其他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证券持有人及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秦先生加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