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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利警告

2020-08-20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上海证大房地产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投资者,预期本集团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报告期间」)将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根据对本集团管理账目及本公司现时可得资料之初步审阅,主要是因报告期间所交付并确认为收入之物业减少,导致收入及毛利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的收入及毛利分别减少约55%及约30%。报告期间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与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年度之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相比,预计将不会出现重大变化,主因是报告期间融资成本、行政支出、锁售及市场推广支出减少抵销了相关影响。

本公告所载资料仅根据对本集团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而有关管理账目并未经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关于本集团业绩表现之进一步详情,将于本公司公佈其报告期间之中期业绩时予以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