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的规定而发表。
附件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於上海证券交易所刊发之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2018-001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改制更名及相关工商登记事项
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 日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通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航空集团公司改制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改革〔2017〕1182 号)批准,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改制后名称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改制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55 亿元,改制前中国航空集团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由改制后的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承继。有关变更事项已办理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相关基本信息如下:
一、公司名称: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392Y
四、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36 号国航大厦
五、法定代表人:蔡剑江
六、注册资本:1550000 万元
七、成立日期:2002 年 10 月 11 日
八、营业期限: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长期
九、经营范围:经营集团公司及其投资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的全部国有资产和国有股权;飞机租赁;航空器材及设备的维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除上述变更外,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基本信息未发生变化。本次变更完成后,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控制权结构及比例均未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