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回租协议
董事会宣布,于2024年4月23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创维融资租赁与各自承租人订立售后回租协议,据此,深圳创维融资租赁同意向各自承租人提供出售及回租服务,初步总售价为人民币125300000元(相当于约港币137830000元)。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由于黄先生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52.53%的权益,故彼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由于黄先生间接控制各承租人,故各承租人均为黄先生的联系人士及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售后回租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即深圳创维融资租赁提供予承租人的财务资助)构成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
由于全部售后回租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与先前售后回租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合并计算)的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超过0.1%但均低于5%,因此售后回租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之申报及公告规定,惟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