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由创维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本公司已根据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第15项应用指引,就建议分拆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创维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创维电器」)之业务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因应本公司届时考虑市场情况而定)独立上市事宜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提交分拆申请(「建议分拆」)。创维电器之主要业务包括研发、制造和销售冷藏冷冻存储类产品和洗涤护理类设备,目前包括冰箱、冰柜、洗衣机、乾衣机。
于2021年7月16日,联交所上市委员会已确认本公司可根据上市规则第15项应用指引进行建议分拆。公司管理层目前正在审查市场状况以及分拆的方案,包括上市时间。建议分拆一旦实现,将可能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一项须予公佈之交易。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之相关要求于适当时候就建议分拆作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留意,建议分拆须视乎(其中包括)当前市况及相关机构(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与否方告作实。因此,概不保证建议分拆会实现,亦不保证完成的时间。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谨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