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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公告(1)有关兴业太阳能根据特别授权发行新股份的更新(2)有关建议离岸债务重组的更新及(3)业务更新

2019-08-30 00:00:00

兹提述(1)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中国兴业新材料控股有限公司于二零一九年六月五日就(其中包括)特别授权下新股份认购事项及申请兴业太阳能清洗豁免所刊发的联合公告(「联合公告」);(2)兴业太阳能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及二零一九年八月七日有关延迟寄发兴业太阳能通函的公告;(3)兴业太阳能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九日有关委任独立财务顾问的公告;(4)兴业太阳能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九日的每月更新公告;(5)兴业太阳能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有关根据特别授权发行新股份的更新公告;及(6)兴业太阳能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及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四日有关建议离岸债务重组的公告(统称「该等公告」)。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认购事项的更新

兴业太阳能及兴业新材料分别希望向兴业太阳能股东及兴业新材料股东以及潜在投资者提供关于认购事项进展及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8有关认购事项的适用链原则的更新资料。

如联合公告题为「认购事项之条件」小节所披露,完成须待达成若干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执行人员已向认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发出书面确认(无条件或按认购人可能合理同意之有关条款),即认购人毋须就所有兴业新材料股份提出全面要约。

如联合公告所披露,于联合公告日期,兴业太阳能已向执行人员申请确认,倘认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士因认购事项完成而收购兴业太阳能之法定控制权,则认购人毋须就其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尚未拥有之所有兴业新材料股份提出要约。

兴业太阳能兹公佈,其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收到执行人员的确认,即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注释8,认购事项将不会引致兴业新材料须作出全面要约。

于二零一九年八月十六日,兴业太阳能发佈了其二零一八年年度业绩。兴业太阳能兹通知兴业太阳能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兴业太阳能及相关人士正在拟备通函,其包括(其中有)(i)认购事项、兴业太阳能清洗豁免及增加法定股本的详情;(ii)兴业太阳能独立董事委员会就认购事项及兴业太阳能清洗豁免致兴业太阳能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iii)独立财务顾问就认购事项及兴业太阳能清洗豁免致兴业太阳能独立董事委员会及兴业太阳能独立股东之意见函件:及(iv)召开兴业太阳能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将于可行情况下尽快且无论如何于二零一九年十月四日或之前的日期寄发予兴业太阳能股东。

兴业太阳能及兴业新材料将另发公告,以分别向兴业太阳能股东及兴业新材料股东通知有关认购事项之任何重大进展,以及兴业太阳能将每月另发公告以让兴业太阳能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了解认购事项的更新资料。

有关建议离岸债务重组的更新

兴业太阳能董事欣然宣佈,持有离岸票据未偿还本金总额约98.4%的持有人已于同意费用截止日期(即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下午5时正(香港时间))前同意加入重组支持协议。兴业太阳能鼓励剩余债券持有人加入重组支持协议,重组支持协议将于紧接记录时间之前保持开放以供加入。

业务更新

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兴业太阳能董事认为,兴业太阳能的业务保持稳定。如中国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所公佈,国家能源局计划在二零一九年对总功率达22.79吉瓦的太阳能光伏项目实行项目补贴竞价。兴业太阳能集团的项目(总功率384兆瓦)已被纳入该补贴范围,及兴业太阳能集团在获得项目补贴的公司中按总功率计算排名第9。

警告

认购事项须待若干其他条件获达成或豁免(视乎情况而定),包括兴业太阳能独立股东于兴业太阳能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认购事项及兴业太阳能清洗豁免,以及执行人员授出兴业太阳能清洗豁免后,方可作实。因此,认购事项可能会或不会进行。兴业太阳能股东及有意投资人士于买卖兴业太阳能股份及兴业太阳能其他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