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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二零一八年全年业绩之最新进展及暂停买卖

2019-04-24 00:00:00

本公告乃由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的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之公告,内容有关延迟公佈二零一八年全年业绩及董事会会议进一步延期(「延迟公告」)。

本公司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公佈二零一八年全年业绩之最新进展。

公佈二零一八年全年业绩之最新进展

如延迟公告所公佈,本公司未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规定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公佈二零一八年全年业绩。

收到客户有关本集团进行中项目之进度报告对于本集团编制及公佈完整且准确之财务业绩至关重要。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十月十八日、二零一九年一月十日、二零一九年二月八日及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五日之公告所公佈,本公司未能偿还其债务证券及其利息项下之到期款项,导致本公司违约其若干债务证券(「违约」)。由于违约,本集团并无充足营运资金为其进行中建筑项目提供资金,故多个项目已被暂停。因此,客户已花费较长时间(相较于过往年度)釐定及协定施工进度并向本集团递交进度报告(「延迟」)。儘管延迟超出本公司控制,但本公司已与该等客户进行对话,以期尽快解决延迟。

由于建筑合约占本集团收入之绝大部分(截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建筑合占总收入约75%),进度报告之未决资料导致确定本公司收入、应收贸易款项及合同资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此外,由于违约及延迟,董事未能编制准确且可靠之管理账目以供核数师开展其工作,原因为本公司无法确定收入、应收贸易款项及合同资产之金额,因而彼等亦无法釐定应收贸易款项及合同资产之必要减值金额(其可能对整体财务报表至关重要)。尤其是,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上文所述要求本公司制定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董事亦认为,由于董事仍在评估减值水平,故于现阶段公佈未经审核管理账目可能会向市场带来误导性资料。

根据董事对当前进度之评估,彼等认为,二零一八年全年业绩可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三十一日前公佈。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延迟公佈二零一八年全年业绩违反上市规则第13.49(1)条。

董事会会议进一步延期

鉴于本公司于本公告日期未能编制完整且准确之管理账目,故董事会会议将予进一步推迟。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刊发进一步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批准二零一八年全年业绩及其刊发或任何更新资料的董事会会议日期。

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证券已自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上午九时正起暂停于联交所买卖。本公司之证券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另行刊发公告,以知会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二零一八年全年业绩的任何重大进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