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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家文化产业达成有关收购DYNAMIC THINKER LIMITED及RECENT VALUE LIMITED全部股权的溢利保证

2018-02-01 19:03: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日的公布(「公布I」)及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七日的公布(「公布II 」)(统称为「该等公布」),内容有关收购DynamicThinker Limited(「目标公司I 」)及Recent Value Limited(「目标公司II」)的全部股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布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有关收购DYNAMIC THINKER LIMITED全部股权的溢利保证

诚如公布I 所披露,根据协议,卖方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承诺,目标公司I 於完成日期至完成日期起计首个周年日期间之经审核除税後纯利不会低於5,000,000港元(「保证溢利I 」)。

董事会欣然宣布,目标公司I 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四日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三日期间之经审核财务报表所示目标公司I 的除税後纯利逾5,000,000港元,其溢利来自目标公司I 的一般业务过程,因此已达成保证溢利I。

有关收购RECENT VALUE LIMITED全部股权的溢利保证

诚如公布II 所披露,根据协议,卖方不可撤销地向本公司承诺,目标公司II 於完成日期至完成日期起计首个周年日期间之经审核除税後纯利不会低於5,000,000港元(「保证溢利II 」)。

董事会欣然宣布,目标公司II 於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至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四日期间之经审核财务报表所示目标公司II 的除税後纯利逾5,000,000港元,其溢利来自目标公司II 的一般业务过程,因此已达成保证溢利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