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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订有关二零一九年采购框架协议之持续关连交易

2020-02-14 00:00:00

续订二零一九年采购框架协议

兹提述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五日就有关二零一九年采购框架协议之公佈,该协议将于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九日届满。于二零二零年二月十四日(联交所交易时段后),昶信与信蝶就有关续订二零一九年采购框架协议订立二零二零年采购框架协议。

上市规则之涵义

信蝶是本公司一间非全资拥有之附属公司,为廖女士及其配偶于该公司之股东大会上(经廖女士及其配偶所拥有之信蝶的企业股东)共同控制行使33.3%的投票权,因而成为本公司之关连附属公司。信蝶亦是一间由廖女士及其配偶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而成为廖女士的联繫人。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信蝶是本公司之关连人士,而且在二零二零年采购框架协议项下之交易亦构成本公司之持续关连交易。

基于二零二零年采购框架协议项下之交易之各相关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均超过0.1%,但低于5%,因此该等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年度审阅及公告的规定,但获豁免遵守有关通函(包括独立财务意见)及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