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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和公路基建设立独立董事委员会

2018-01-04 17:04:00

谨此提述合和实业有限公司、合和公路基建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深圳投控国际资本控股基建有限公司(「要约人」)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联合发布之公告,其内容有关(其中包括)(i) 拟向要约人出售本公司约66.69%已发行股份;及(ii) 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代表要约人可能提出之无条件强制现金要约以收购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和/或其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和/或同意收购的该等股份除外)(「联合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联合公告所界定相同之涵义。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委员会(「独立董事委员会」)已告设立,其成员均由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潘宗光教授、叶毓强先生、李民斌先生及林柏苍先生组成,旨在向合和基建独立股东提供有关要约的意见,尤其是就有关要约是否公平及合理,以及是否接纳要约的意见。独立董事委员会之建议将会纳入综合文件内。

本公司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须得到独立董事委员会核准),藉此考虑要约条款并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有关要约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