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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寄发通函 - 主要及关连交易 - 就本集团及交通集团分别出售项目公司 22.5%及 37.5%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

2020-10-05 00:00:00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之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本集团及交通集团分别出售项目公司22.5%及37.5%股权及相应股东借款。除另有说明或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告所述,一份载有(其中包括)交易文件之进一步详情及上市规则项下规定之其他资料的通函(「通函」)预期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五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更多时间以落实将载入通函之资料,预期通函之寄发日期将顺延至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三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