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7年5月19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已获得正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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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7年5月19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已以一股一票投票表决之方式获得正式通过。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附注(a))
赞成 反对
1. 省览及接纳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经 805,146,848 0
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100.000%) (0%)
2. 宣派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约 805,146,848 0
人民币0.1193元(相等於0.1346港元,按中国人民银 (100.000%) (0%)
行於2017年3月23日公布的汇率兑换)。
3. 重选王凤学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805,146,848 0
(100.000%) (0%)
4. 重选何红心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805,146,848 0
(100.000%) (0%)
5. 重选齐腾云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804,459,356 687,492
(99.915%) (0.085%)
6. 重选李方博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805,146,848 0
(100.000%) (0%)
7. 重选伍绮琴女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804,880,134 266,714
(99.967%) (0.033%)
8. 授权董事会於董事会认为必要及适当时委任额外 805,146,848 0
董事。 (100.000%) (0%)
9. 授权董事会厘定各董事之酬金。 805,146,848 0
(100.000%) (0%)
10.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 805,146,848 0
并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师酬金。 (100.000%) (0%)
11.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於本决 805,146,848 0
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之本公 (100.000%) (0%)
司股份(「购回授权」)。
12.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 789,729,596 15,417,252
不超过於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98.085%) (1.915%)
总数20%之本公司额外股份(「发行授权」)。
13. 待通过第11及12项决议案後,扩大授予本公司董事 789,729,596 15,417,252
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额外股份之发行 (98.085%) (1.915%)
授权,扩大数目为被本公司根据购回授权所购回
之股份数目。
附注:
(a) 投票的数目及百分比乃按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亲自或由受委代表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计算。
(b) 由於第1项至第13项决议案均获全部或大多数票数投票赞成,所有该等普通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c) 於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186,633,418股。
(d) 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可於会上就决议案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1,186,633,418股。
(e) 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
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的本公司股份总数:无。
(f) 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无。
(g) 概无本公司股东於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之通函中表明彼等有意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或就任何决议案放弃投票。
(h)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担任股东周年大会的点票监察员。
(i) 有关上述决议案之全文,请参阅日期为2017年4月18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