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已透过投票表决之方式获得正式通过。
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由於股份合并之所有条件均已达成,故股份合并将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星期五) 生效。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将自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起生效。
有关未行使购股权之调整
就股份合并而言,购股权之行使价及於未行使购股权下将予配发及发行之合并股份数目将根据购股权之条款及条件以及按照授予该等购股权之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及条件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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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有关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之公告(「该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有关(其中包括)股份合并、授出购回股份及发行本公司新股份之一般授权、重选退任董事之通函(「该通函」)。除本公告另有说明外,本公告使用之词汇与该公告及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附注(a))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接纳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 8,152,581,542(100%) 0(0%)
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本公司经审核综合财
务报表及董事会报告及核数师报告。
2.宣派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8,152,581,542(100%) 0(0%)
年度的末期股息。
3.重选王炳华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8,151,892,396(99.992%) 689,146(0.008%)
4.重选毕亚雄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8,152,581,542(100%) 0(0%)
5.重选王中堂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8,152,581,542(100%) 0(0%)
6.重选赵新炎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8,152,581,542(100%) 0(0%)
7.重选邬汉明先生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8,152,581,542(100%) 0(0%)
8.重选朱嘉荣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 8,151,892,396(99.992%) 689,146(0.008%)
事。
9.授权本公司董事会於董事会认为必要及 8,152,581,542(100%) 0(0%)
适当时委任额外董事。
10.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各董事之酬金。 8,152,581,542(100%) 0(0%)
11.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8,152,581,542(100%) 0(0%)
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核数
师酬金。
12.批准建议将本公司股本中每十(10)股每 8,152,581,542(99.999%) 40,000(0.001%)
股面值0.10港元之已发行及未发行普通
股合并为一(1)股每股面值1.00港元之合
并股份。
13.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 8,152,621,542(100%) 0(0%)
过於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数10%之本公司股份(「购回授
权」)。
14.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 7,983,432,586(97.925%) 169,188,956(2.075%)
发及处理不超过於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
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之本公司额
外股份(「发行授权」)。
15.待通过第13及14项决议案後,扩大授予 7,983,472,586(97.925%) 169,148,956(2.075%)
本公司董事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股
本中额外股份之发行授权,扩大数量为
本公司根据购回授权所购回之股份数目。
附注:
(a)投票的数目和百分比是按股东亲自、委派代表或由公司代表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的股份总数计算。
(b)由於第1至15号决议案各自获得全部或大部分票数投票赞成,故所有决议案均作为普通决议案获得正式通过。
(c)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之已发行股份总数:11,866,334,180股。
(d)赋予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可於会上就决议案投票之股份总数:11,866,334,180股。
(e)赋予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之股份总数:无。
(f)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放弃表决之股份总数:无。
(g)概无股东已於该通函中表示其有意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或放弃表决任何决议案。
(h)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为股东周年大会之点票监察员。
(i)有关上述决议案之全文,请参阅日期为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之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股份合并及更改每手买卖单位
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而联交所亦已批准合并股份上市及买卖。由於股份合并之所有条件均已达成,故股份合并将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星期五) 生效。更改每手买卖单位将自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七日 (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起生效。
合并股份将自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星期五) 上午九时正起开始买卖。股东可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星期五) 或之後直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星期二) (包括首尾两天) 止之期间内,向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22楼) 递交现有股票 (为淡绿色) ,以按十(10)股现有股份相当於一(1)股合并股份之基准换领新股票 (为淡粉红色) ,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其後,如欲更换现有股票,必须就每张已发出或注销之股票支付2.50港元或联交所可能不时指定之其他金额 (以较高者为准) 之费用,方获受理。
自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日 (星期一) 起,交易只会以合并股份进行 (以新股票形式) 。现有股票将不再有效作买卖及结算用途,惟将仍可继续为具效力及作用之所有权文据。
有关进一步资料,包括买卖合并股份之安排,请参阅该通函。
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董事建议及股东批准派发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现有股份人民币0.00319元 (按中国人民银行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布之汇率计算,相等於0.00381港元) 。由於股份合并将自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 (星期五) 起生效,故截至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将相应为每股合并股份人民币0.0319元 (按中国人民银行於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公布之汇率计算,相等於0.0381港元) 。
末期股息将派付予於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预期此项股息将於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一日派付。
有关未行使购股权之调整
於本公告日期,未行使之购股权赋予其持有人权利可认购最多合共121,000,000股现有股份。根据购股权之条款及条件以及按照本公司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及条件,购股权之行使价及於未行使购股权下将予配发及发行之合并股份数目将因进行股份合并予以调整,方式如下:
以上与购股权有关之调整已经由本公司之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阅及以书面确认,并将於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