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5年5月27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所有决议案已获得正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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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5年5月27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票数(%)(附注(a))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接纳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本公司 7,934,465,197(100.00%) 0(0.00%)
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会与核数师报告。
2. 宣派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每股 7,934,465,197(100.00%) 0(0.00%)
人民币0.0081元(相等於0.01022港元,按中国人
民银行於2015年3月20日公布的汇率兑换)。
3. 重选何红心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7,934,365,197(99.999%) 100,000(0.001%)
4. 重选齐腾云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7,934,365,197(99.999%) 100,000(0.001%)
5. 重选黄国泰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7,934,365,197(99.999%) 100,000(0.001%)
6. 重选李方博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7,932,402,251(99.97%) 2,062,946(0.03%)
7. 授权董事会於董事会认为必要及适当时委任额外 7,934,465,197(100.00%) 0(0.00%)
董事。
8. 授权董事会厘定各董事之酬金。 7,934,465,197(100.00%) 0(0.00%)
9.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 7,934,465,197(100.00%) 0(0.00%)
并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师酬金。
10.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於本决 7,934,465,197(100.00%) 0(0.00%)
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之本
公司股份。
11. 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处理 7,784,468,592(98.11%) 149,996,605(1.89%)
不超过於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总数20%之本公司额外股份。
12. 扩大授予本公司董事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司股 7,785,508,592(98.12%) 148,956,605(1.88%)
本中额外股份之一般授权,将被本公司购回之股
份数目附加於上。
附注:
(a)投票的数目和百分比是按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亲自或由受委代表投票的本公司股份总数计算。
(b)由於上述第1至12号决议案获得全部或大部分票数投票赞成,故所有该等普通决议案均获得正式通过。
(c)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之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1,826,334,172股股份。
(d)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可於会上对决议案投票之本公司股份总数:11,826,334,172股股份。
(e)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须放弃表决赞成决议案之本公司股份总数:无。
(f)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须对决议案放弃投票之本公司股份总数:无。
(g)概无本公司股东於日期为2015年4月22日的本公司通函中表示有意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或放弃表决任何决议案。
(h)本公司在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为股东周年大会之点票监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