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电国际新能源」)成功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德阳市垃圾发电项目中标(「标书」)。
按照标书并受限於中国四川省德阳市政府与将成立项目公司订立的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及任何其他相关协议,项目公司将於中国四川省德阳市发展垃圾焚化厂,以焚化生活垃圾发电(「该项目」)。
按照标书,中电国际新能源将支付人民币 10,000,000 元(相等於约 12,422,000 港元) 的按金,将在工程通过环保检修後一个月内全额退还。
中电国际新能源将与独立第三方海诺尔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和德阳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合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专责发展该项目。根据特许经营协议(其中的条款仍有待落实),预期於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後 24 个月内,将兴建每日垃圾焚化量达 1,000 吨的焚化厂并经有关机关检查和批准。随後,预计项目公司获授为期 25 年的特许权经营焚化厂,在焚化厂拥有权转让予德阳市政府前,项目公司於特许权期内独家拥有焚化厂之权益以及其产生的利润。
该项目的总投资成本估计为人民币 498,491,700 元(相等於约 619,231,600 港元)。
本公告乃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自愿作出的公告。需要时,本公司将按上市规则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