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伍绮琴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分别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其委任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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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成员、薪酬委员会成员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伍绮琴女士(「伍女士」)已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分别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其委任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起生效。
伍女士,56岁,现时为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2007)之首席财务官,该公司的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主板上市 。由二零零五年九月至二零零七年十一月期间,伍女士为恒隆地产有限公司(「恒隆」)的执行董事,该公司的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彼於二零零三年加盟恒隆之前受雇於联交所,曾担任多个高级职位,其最後之职位为上市科高级副总监。在此之前,伍女士曾任职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方面取得宝贵经验。
伍女士为合资格会计师,并持有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为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会员、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会员、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以及美国会计师协会会员。她亦贡献时间担任多项公共服务,包括医院管理局审核委员会增选委员。
目前, 伍女士是天津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882) 及香港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2882) 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该等公司之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此外, 伍女士现为中国手机游戏娱乐集团有限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之股份於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上市。伍女士於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获委任为从玉农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75)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七日辞去该职务,该公司的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
伍女士已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合约,彼之任期将直至其委任後本公司首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届时将合乎资格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进行重选连任。 伍女士可获取本公司不时由股东通过而订定之董事酬金,该酬金目前为每年港币 120,000 元。本公司会按照伍女士担任之职责及市场基准定期检讨董事酬金。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伍女士概无:
(a) 於本公司及╱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
(b) 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
(c) 在过去3年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董事 ;
(d) 涉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需予以披露的任何事项;及
(e) 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其他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
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并无有关伍女士的委任而本公司证券持有人需要知悉的任何其他事项。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伍女士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