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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新能源转换可换股债券

2012-10-25 17:02:00

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收到中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认购方”) 之换股通知书,有关认购方以每股换股股份0.65港元之换股价全面行使本金额236,031,719.95港元之可换股债券所附的换股权。 因此,363,125,723股换股股份将根据可换股债券条款配发及发行至认购方。换股股份预期将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配发及发行至认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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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提述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有关发行可换股债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之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日之通函(“通函”),本公司有关於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而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八月六日之公告及本公司有关完成发行可换股债券日期为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之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於本公告所用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本公司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收到中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认购方”) 之换股通知书,有关认购方以每股换股股份0.65港元之换股价全面行使本金额236,031,719.95港元之可换股债券所附的换股权。 因此,363,125,723股换股股份将根据可换股债券条款配发及发行至认购方。换股股份预期将於二零一二年十月三十日配发及发行至认购方。

假设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於配发及发行换股股份前并无变动,本公司於(i)本公告日期;及(ii) 紧接完成配发及发行转换股份予认购方後之股权结构如下︰

紧接完成配发及发行

转换股份予认购方

名称 於本公告日期之股权 後之股权

已发行股份数目 % 已发行股份数目 %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附注 1) 3,230,769,231 29.05% 3,230,769,231 28.14%

中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附注 2) 2,771,903,508 24.93% 3,135,029,231 27.30%

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 (附注 2) 95,740,000 0.86% 95,740,000 0.84%

2,867,643,508 25.79% 3,230,769,231 28.14%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附注 3) 900,000,000 8.09% 900,000,000 7.83%

公众股东 4,121,395,600 37.07% 4,121,395,600 35.89%

总计 11,119,808,339 100% 11,482,934,062 100%

附注:

1.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为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因 此,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被视为在该等股份中拥有权益。

2. 中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为 Tianying Holding Limited 的全资附属公司,Tianying Holding Limited 为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而後者由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因此,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於中国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司权益,被视为在该等股份中拥有权益。

3. 该等股份由 Shining East Investments Limited 持有,其为Overseas Oil & Gas Corporation, Ltd. 之全资附属公司,而後者则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为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拥有。因此,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於 Shining East Investments Limited 的公司权益,被视为在该等股份中拥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