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之13.09(1)条而作出。
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其下属部份电厂上网电价获得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的相关文件,为补偿火力发电企业由於煤价上涨增加的部份成本,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正常合理的电力供应,中国政府决定调整部份地区上网电价。
本次自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一日生效的上网电价调整涉及本公司其下部份发电厂及其提价标准列示如下:
项目名称 业务性质 调整前电价 调整 调整後电价
(人民币/兆瓦时) (人民币/兆瓦时) (人民币/兆瓦时)
福建沙溪口水力发电厂 水力发电 210 40 250
德清废物焚化发电厂 垃圾发电 525 25 550
中电洪泽热电厂 燃煤发电 494 25 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