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以下董事变更,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生效:
(i) 委任尹炼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及
(ii) 委任李方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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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欣然宣布以下变更,自二零一一年七月七日生效:
(i) 委任尹炼先生(「尹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及
(ii) 委任李方先生(「李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尹炼先生
尹炼先生,57岁,毕业於中国清华大学,拥有燃气轮机学士学位。他是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全资拥有子公司海南电网公司总经理及党组副书记。
除上文所披露外,尹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亦没有於本公司的子公司参与任何职位。他於过去三年内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於本公告日期,尹先生概无於本公司之证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任何权益。
尹先生已与本公司签订聘任书,其服务任期由委任日期起计三年,惟彼仍须於获委任後之第一个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重选连任,并按本公司之章程细则条款於往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依章退任及重选连任,以及依章退职。尹先生并无领取任何董事袍金。
尹先生已确认概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而须予披露之资料。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其他有关委任李先生的事宜须知会本公司之证券持有人。
李方先生
李方先生,49岁,毕业於北京科技大学,拥有机械工程学士学位,并於一九九五年取得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李先生现任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间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000609)董事长,并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一间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2380)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先生在企业管理和投融资方面具广泛经验。他曾任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之执行董事,并曾在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除上文所披露外,李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亦没有於本公司的子公司参与任何职位。
於本公告日期,李先生概无於本公司之证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之任何权益。
李先生已与本公司签订聘任书,其服务任期由委任日期起计三年,惟彼仍须於获委任後之第一个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重选连任,并按本公司之章程细则条款於往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依章退任及重选连任,以及依章退职。李先生可从本公司收取每月港币5,000元之董事袍金,该董事袍金乃参考董事於本公司的职务和权责以及市场趋势而厘定。
李先生已确认彼符合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规定及概无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而须予披露之资料。除上述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其他有关委任李先生的事宜须知会本公司之证券持有人。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欢迎尹先生出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及李先生出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认为彼等将能为本公司业务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