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1年4月2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周敬伟博士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鉴於彼的退任,周博士同时亦卸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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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结果
中国电力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1年4月2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所有决议案以一股一票投票表决方式获正式通过。投票结果如下:
票数 (%)(附注(a))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1.省览及接纳截至二零一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19,451,327 (99.9985%) 60,000 (0.0015%)
止年度之本公司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董事会
与核数师报告。
2.重选王浩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3,779,769,508 (94.04%) 239,741,819 (5.96%)
3.重选黄国泰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3,848,179,327 (95.74%) 171,332,000 (4.26%)
4.授权董事会於董事会认为必要及适当时委任 3,951,041,508 (98.30%) 68,409,819 (1.70%)
新增董事。
5.授权董事会厘定各董事酬金。 4,019,451,327 (99.9985%) 60,000 (0.0015%)
6.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 4,019,451,327 (99.9985%) 60,000 (0.0015%)
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核数师酬金。
7.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权力,以购回不超过於 4,019,451,327 (99.9985%) 60,000 (0.0015%)
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
额10%之本公司股份。
8.授予本公司董事一般授权,以发行、配发及 3,900,601,508 (97.04%) 118,909,819 (2.96%)
处理不超过於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
行股本面值总额20%之本公司额外股份。
9.扩大授予本公司董事发行、配发及处理本公 3,900,601,508 (97.04%) 118,909,819 (2.96%)
司额外股份之一般授权,将本公司购回之股份
面值总额附加於上。
10.更新本公司现有购股权计划之现有计划授 3,770,073,327 (97.97%) 78,166,000 (2.03%)
权限额,使本公司可授出最多於本决议案获通
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面值总额10%之购股权。
附注:
(a) 投票的数目和百分比是按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亲自或由受委代表投票的股份总数计算。
(b) 由於大部分票数均投票赞成各项决议案,故所有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c) 於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之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7,889,039,108股股份。
(d) 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可於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决议案之本公司股份总数:7,889,039,108股股份。
(e) 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仅可於会上投票反对决议案之本公司股份总数:无。
(f) 概无股东於日期为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的通函(「通函」)中表示有意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或放弃表决任何决议案。
(g) 本公司在香港之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登捷时有限公司为股东周年大会之点票监察员。
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的退任
正如通函中所述,周敬伟博士(「周博士」)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因彼希望专注於其他业务。鉴於彼的退任,周博士同时亦卸任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周博士确认彼与董事会及本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与彼退任有关的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关注。
董事会谨藉此机会对周博士於过往为本公司所作出之宝贵贡献及服务表示感谢及感激。
在前述周博士退任之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只有朱嘉荣先生及黄国泰先生(彼拥有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0(2)条规定的合适专业资格,以及会计及相关财务管理专业技能)。因此,本公司未能符合 (a) 上市规则第3.10(1)条之规定,上市发行人的董事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 (b) 上市规则第3.21条之规定,上市发行人之审核委员会必须包括至少三名成员且须均为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将尽快致力寻找及委任一位合适的候选人填补以上空缺。本公司将就相关委任另行发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