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交所收到一则由东成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声明,转载如下:
「本公司现应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要求,发表声明如下:
本公司知悉近日Orien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本公司」)的股价
及成交量上升,除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廿四日,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及二零零六年五
月廿六日本公司所发出之公布所述之原因及事故外,并不知悉导致股价及成交量上升
的任何原因。
本公司谨确认,除於二零零六年四月廿四日,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五日及二零零六年五
月廿六日本公司所发出之公布所述之原因及事故外,目前并无任何有关收购或变卖的
商谈或协议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23条而须予公开者;董事会亦不知悉有任何足
以或可能影响价格的事宜为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所规定的一般责任而须予公
开者。
上述声明乃承本公司董事会之命而作出;董事会各董事愿就本声明的准确性承担个别
及共同的责任。
於本公布日期,董事会如下:-
黎亮先生(主席)、岳士礼先生及王浩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李兆乐先生及温彩霞为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周敬伟博士、朱嘉荣先生及黄国泰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承董事会命
ORIENTAL INVESTMENT CORPORATION LIMITED
黎亮
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零六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