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 指 中电国际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於本公布日期持有 720,000,000股股份之主要股东,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19.91% 「本公司」 指 东成控股有限公司,一间於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 股份於联交所上市 「完成」 指 完成该等协议 「代价」 指 收购东莞东城全部已发行股本40%之代价 316,000,000港元及收购东莞科伟全部已发行股本40%之代价 122,000,000港元,合计代价为438,000,000港元,按以下 方式支付及/或清偿:(a)其中149,800,000港元以发行代价股份方 式;及(b)其中288,200,000港元以现金方式 「代价股份」 指 根据该等协议将向卖方或其代理人发行之合共 214,000,000股新股 「日丰」 指 日丰企业有限公司,根据英属处女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及存在 之公司,由粤丰间接全资拥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东莞东城」 指 东莞东城东兴热电有限公司,一间根据中国法律成立之 中外合资有限公司 「东莞科伟」 指 东莞市科伟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一间於中国正式注册成 立之公司 「框架协议一」 指 本公司、买方一与粤丰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就 以代价316,000,000港元向本集团出售东莞东城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之 40%而订立之协议,该代价: (a) 其中107,800,000港元将以按发行价每股0.70港元向卖 方一或其代理人发行154,000,000股新股份方式支付及/或清偿;及 (b) 余下208,200,000港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及/或清偿 「框架协议二」 指 本公司、买方二与粤丰於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就 以代价122,000,000港元向本集团出售东莞科伟之全部已发行股本之 40%而订立之协议,该代价: (a) 其中42,000,000港元将以按发行价每股0.70港元向卖方 二或其代理人发行60,000,000股新股份方式支付及/或清偿;及 (b) 余下80,000,000港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及/或清偿 「框架协议」 指 框架协议一及框架协议二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 指 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之第 三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 「最后交易日」 指 二零零七年三月三十日,股份於二零零七年四月二日 暂停买卖前之交易日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MW」 指 兆瓦,相等於一百万瓦 「配售」 指 法国巴黎百富勤配售合共730,000,000股现有股份 ,已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七日完成(见本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七年五月二日之公布) 「买方一」 指 天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乃一间根据 英属处女群岛法例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买方二」 指 天优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乃一间根据 英属处女群岛法例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买方」 指 买方一及买方二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会计准则」 指 中国公认会计准则 「股东特别大会」 指 将予召开及举行以让股东考虑并(倘适用)批准该 等协议及其项下交易之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港元之股份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天宇」 指 天宇投资有限公司,根据英属处女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及存在 之公司,由粤丰全资拥有 「智光」 指 智光有限公司,根据英属处女群岛法律注册成立及存在之公 司,由粤丰间接全资拥有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