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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成控股认购新股

2007-08-23 00:00:00

於二零零七年八月十五日,公司与认购人一(Shining East Investments Limited)及认购人二(兴业有限公司)订立认购协议,据此,公司有条件同意按每股认购股份0.81港元:

(a) 向认购人一配发及发行900,000,000股新股;及

(b) 向认购人二配发及发行400,000,000股新股。

全部认购股份将占(i)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4,470,023,400股股份约29.08%;及(ii)公司经发行认购股份扩大後已发行股本约22.53%。

各认购协议之完成受多项条件所规限。倘该等条件於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或公司及有关认购人可能同意之此等较後日期)尚未完成(或视情况而定获豁免),认购将不会进行。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