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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消息 控股股东出售股份

2022-11-10 00:00:00

本公告由合富辉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a)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而作出。

本公司获 Fu’s Family Limited(「FFL」)及扶伟聪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扶先生」)告知,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九日,FFL(作为卖方)及扶先生(作为担保 FFL的义务之担保方)与碧桂园服务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上巿之公司,股份代号:6098)之全资附属公司Country Garden Property Services HK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碧桂园物业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买方」)订立了有条件股份转让协议(「买卖协议」)及其他配套协议(连同买卖协议,统称「该等协议」),据此,FFL将出售及买方将购买合共 144,753,495股每股面值 港币 0.01元之本公司股份(「股份」),作价每股份港币 1.61元及总代价约港币 233,050,000元(「出售事项」)。出售事项将有待买卖协议内所载的若干先决条件获满足(或被买方所放弃)方可完成。出售股份 144,753,495股约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的21.47%。

据本公司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信,买方目前持有23,784,002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3.53%,且买方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之第三方。

于本公告日期,FFL持有174,184,799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5.84%。FFL为一家由扶先生及其家属(「扶氏家属」)所拥有的公司。于本公告日期,扶氏家属及其联系人合共持有418,689,745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62.11%。紧随出售事项完成后,假设本公司已发行股本自本公告日期起至出售事项完成日期止并无变动:

(a) 买方将持有168,537,497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5.00%;及

(b) 扶氏家属及其联系人将合共持有 273,936,250股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40.64% (「余下股份」),并将继续为本公司之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

根据该等协议(其中包括)(i)买方将有权于出售事项完成后提名两名人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或非执行董事;(ii) 扶氏家属及其联系人将向买方承诺于出售事项完成后两年内不得出售余下股份;及(iii) 倘若扶氏家属及其联系人于出售事项完成后四年内向任何第三方出售任何余下股份,买方将享有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预期出售事项将不会对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营运有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出售事项须待达成买卖协议之条款及条件方告完成,故未必会进行。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或拟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