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内幕消息 - 可能收购信利仁寿的股权

2022-05-13 00:00:00

本公告由信利国际有限公司根据上巿规则第13.09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正与有关人士就本集团可能向仁寿集安一号有限合伙收购信利仁寿的额外股权进行磋商。本公司目前预计可能收购事项的代价将不超过10亿港元。然而,可能收购事项的条款(包括拟收购的信利仁寿股权比例及代价)尚未确定,待双方最终协商后方始落实。

于本公告日期,信利仁寿分别由信利电子、仁寿集安一号有限合伙及仁寿产投持有约7.14%、约28.57%及约64.29%权益。信利仁寿目前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倘收购事项得以落实,预期信利仁寿于收购事项后仍将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并可能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

目前,本集团尚未订立任何最终协议,亦不保证任何交易将落实或最终完成。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于适当时候作出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本公告所用词汇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指信利国际有限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指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仁寿产投」指仁寿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为信利仁寿的股东及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

仁寿集安一号有限合伙」指仁寿集安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信利仁寿的股东及本公司的独立第三方

信利电子」指信利电子有限公司,一间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

信利仁寿」指信利(仁寿)高端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为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指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