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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性公告:与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订立战略合作协议

2020-04-16 00:00:00

本公告乃由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自愿作出,以将本集团业务发展之最新消息告知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

战略合作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 ) 欣然宣佈,本公司与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京东数科」)于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订立一项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资产证券化投资领域展开全面合作。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本公司与京东数科运用各自于其领域的技术及市场地位展开深入且全面的合作,当中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证券化项目投行服务、资产证券化领域联合投资的合作模式、共同发起设立私募资产证券化投资基金、开展投资顾问、私募资产配置管理等业务。战略合作协议提供载列有关合作原则的框架,订约双方将进一步商讨以落实合作内容。

有关京东数科的资料

京东数科为一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之有限公司,以数据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为基础,建立并发展起核心的数字化风险管理能力,用户运营能力,产业理解能力和B2B2C模式的企业服务能力。

据各董事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知悉及确信,京东数科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订立战略合作协议的原因

诚如本公司二零一九年年度报告所披露,本集团将继续加大投入提升「新金融、新技术、新服务」的核心能力,积极开发多元化的投融资产品体系,并继续发挥好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和资金融通的作用。 凭藉本集团对金融业之认识以及可取用之银行融资及资本市场管道,本集团将继续发掘有关与第三方合作整合之资产管理项目。董事会认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将有利本集团的业务发展,是执行此战略的进展一步,长远而言对本集团及其股东整体有利。

截至本公告日期,概无根据战略合作协议订立任何交易。由于战略合作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尚待订立最终协议方为完成,谨此敬告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有关交易可能会或不会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