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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变更及董事会委员会组成之变更

2022-08-05 00:00:00

首惠产业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佈以下本公司董事之变更,即时生效:

主席及执行董事辞任

徐量先生(「徐先生」)因工作岗位变动,辞任本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并辞任本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成员。

徐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事项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徐先生于在任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宝贵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委任主席及执行董事

孙亚杰女士(「孙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主席及执行董事、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以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孙女士,年四十九岁,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孙女士为高级会计师并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孙女士于一九九四年加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首钢集团」),历任秦皇岛首钢板材有限公司计财部部长、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首秦公司」)计财部副部长及首钢总公司海外事业管理部境外投融资处副处长。孙女士现为首钢集团国际业务部副部长兼境外融资总监。首钢集团为本公司之主要股东。孙女士于钢铁业、企业融资、财务会计及管理方面均具有丰富经验。

孙女士与本公司一家全资附属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任期自二零二二年八月五日起计,为期三年,并须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细则」)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该服务协议,孙女士可收取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不时釐定之薪金及酌情花红,孙女士目前不收取任何本公司之薪金。

根据细则,孙女士之任期将于本公司即将举行之股东大会上届满,届时彼可重选连任。此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第二部分守则条文第B.2.2条之要求,孙女士将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

于本公告日期,就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而言,孙女士并无于本公司之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孙女士于彼获委任日期前过去三年并无于任何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且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係。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委任孙女士的其他事宜须提呈股东垂注,且并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而须予以披露之其他资料。

董事会谨此欢迎孙女士加入董事会。

持续优化业务佈局,构建首钢供应链金融平台

董事会感谢徐先生对本公司做出的积极努力和宝贵贡献。多年来,徐先生为本公司带来资本运营的有益经验,通过战略的梳理,有效提升本集团整体效能,业绩保持稳健增长。

本公司将继续全力推进以融资租赁、商业保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为核心业务的发展思路,致力打造成为具产融结合特色的供应链金融平台型服务商,以助力产业升级。

接任主席后,孙女士将带领本公司围绕钢铁行业构建首钢供应链金融平台,推动本公司近年来在供应链金融领域的佈局贯通融合,达致保理业务、租赁业务与供应链业务协同共进,形成发展合力,为本公司向供应链金融科技转型奠定坚实基础。促进可持续发展为中小客户提供惠普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增强供应链稳定性。本公司锐意创新不断进取,为产业、为股东、为社会持续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