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中国电信重要行政管理职位委任及变更及建议委任董事

2018-07-20 16:48:0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布,朱敏女士(「朱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的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由2018年7月20日起生效,并提请本公司股东任命朱女士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自本公司股东在将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委任将直至本公司於2020年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朱敏女士,53岁,为高级会计师。朱女士拥有北京邮电学院管理工程系统工程专业硕士、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朱女士曾任中国电信(香港)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移动有限公司副财务总监、财务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兼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朱女士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董事会同时宣布,因分工调整原因,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执行副总裁柯瑞文先生(「柯先生」)已辞任本公司之联席公司秘书职务,由2018年7月20日起生效。柯先生於本公司担任的其他职务维持不变。柯先生已确认与董事会并无不同意见,而就其辞任联席公司秘书一事,亦无任何事项需要通知本公司股东。於柯先生辞任联席公司秘书职务後,本公司另一位联席公司秘书黄玉霞女士将留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并继续履行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之公司秘书职责。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董事会提请本公司股东任命杨志威先生(「杨先生」)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自本公司股东在将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委任将直至本公司於2020年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杨志威先生,63岁,现任冯氏控股(1937)有限公司及其香港上市公司的集团监察及风险管理总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香港医院管理局大会成员,并曾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杨先生於法律、监察及合规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曾於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律师事务所及企业担任企业、商业及证券律师职务。杨先生亦曾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法律顾问、胡关李罗律师事务所合夥人,并於2001年至2011年出任中银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於2005年至2008年期间兼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於2011年4月至2015年2月出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副总裁(个人金融)。杨先生毕业於香港大学,取得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其後毕业於英国法律学院,并於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法学院取得法律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朱女士和杨先生於过往三年概无於本公司以外的任何上市公司出任董事,彼等亦无於本公司的集团成员担任任何其他职位,朱女士和杨先生概无与本公司的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此外,朱女士和杨先生概无拥有任何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份所界定的本公司的股份权益。除上所述,并无有关朱女士和杨先生的建议委任事宜需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作出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有关朱女士和杨先生的建议委任分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和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会提请本公司股东於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

待特别股东大会批准朱女士和杨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後,本公司将分别与朱女士和杨先生订立服务合约。董事会在获得特别股东大会授权後将参考朱女士和杨先生於本公司的职务、责任、经验及当前市场情况等因素厘定他们的薪酬。

有关委任详情之特别股东大会通函将适时向本公司股东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