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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行政管理职位委任及变更及建议委任董事

2022-04-26 00:00:0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宣佈,夏冰先生(「夏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同时,李英辉先生(「李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副总裁及财务总监,以上委任任期均自2022年4月26日起至本公司于2023年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同时,董事会提请本公司股东批准委任夏先生和李先生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相关委任自本公司将召开的特别股东大会(「特别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至本公司于2023年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为止。

夏冰先生,48岁,为高级工程师,经济学博士。夏先生曾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青海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经营部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之凤凰卫视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称「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及于泰国证券交易所上市之TrueCorporationPublicCompanyLimited的董事。现兼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夏先生具有丰富的管理及电信行业从业经验。

李英辉先生,51岁,为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会计学硕士。李先生曾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中国华能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以及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与预算部主任,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任。现兼任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李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及基础行业从业经验。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夏先生和李先生于过往三年概无于本公司以外的任何上市公司出任董事,彼等亦无于本公司的任何集团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夏先生和李先生概无与本公司的任何其他董事、监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係。此外,夏先生和李先生概无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份所界定的本公司的股份权益。除上所述,并无有关夏先生和李先生的建议委任事宜需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作出披露,亦无任何其他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注意。

有关建议委任夏先生和李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将会提请本公司股东于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待特别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公司将分别与夏先生和李先生订立服务合约。董事会在获得特别股东大会授权后将参考夏先生和李先生于本公司的职务、责任、经验及当前市场情况等因素釐定他们的薪酬。当中载有(其中包括)建议委任详情之特别股东大会通函将适时向本公司股东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