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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订立分租协议之关连交易

2020-04-01 00:00:00

分租协议

董事会谨此宣佈,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建业物业(作为分出租人)与本公司(作为分承租人)订立分租协议,据此,建业物业同意将分租部分分租予本公司,租期为三年,自二零二零年四月一日开始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包括首尾两日)。

上市规则之涵义

于本公告日期,建业物业乃建业地产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建业地产进而由胡葆森先生(一名执行董事)间接拥有约74.60%股权。因此,根据上市规则,建业物业乃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分租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

由于有关分租协议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中之最高一项超过0.1%但低于5%,分租协议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申报及公告规定,但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